浅谈科学共同体内部的伦理问题
作者:张阁阁 孙梅影 字数:13449 点击:
摘 要:科学共同体是一个拥有良性的分工与协作体系、具备紧密结构组织形式的集团,自律和他律是科学共同体参与科学治理并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条件,而自律性、他律性不足是我国科学共同体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科学创新能力的提升和科学伦理规范的实现,应从校正动机、致良知、精神气质、赏罚机制、评估机制、监督管理模式、法律法规建设等方面予以解决。
关键词:科学共同体;伦理规范;自律;他律
2014年西南政法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创新活动资助项目
近年来,科学活动的伦理问题引起学术界和公众的普遍关注,人们对科学活动中出现的诸如“造假门”事件深恶痛绝。科学共同体很大程度上依赖科学共同体的内部自律。但实际上,由于科学不再是纯粹学术活动,所以基于科学自主与责任的研究行为的科研伦理,虽然对抑制伪造、篡改和剽窃等易于界定的不端行为比较有效,却难以应对科学在社会运行中所面对的各种价值冲突和伦理抉择。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的社会控制最大限度的避免科研伦理问题的发生,便成为科学道德建设面临的重要课题。
1 科学共同体及其使命
科学共同体,其实并不是从事科学研究的人的松散结合,而是共享相同或近似的价值观、传统文化或目标的科学家组成的群体;用托马斯·库恩的话来说,就是遵守相同的科学范式的科学家组成的群体,在同一科学规范的约束和自我认同下,其成员掌握大体相同的文献和接受大体相同的理论,有着共同的探索目标。当然,他们不一定在同一个科研机构中工作,也不一定研究相同的科学问题,但是,他们必须认同相同的科学范式。而科学共同体的主体,其实就是遵守同一科学范式的、真诚地探索外部世界以形成关于自然和社会的相应部分的知识体系的科学家。他们可以是高校的教师、科研机构的科学家,也可以是在企业设立的实验室中工作的科学家、为政府服务的科学家,在这里主要以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为例。
透析现实,我们可以发现职位篡越、实践中无法做到各司其职是导致中国社会道德沦丧、伦理规范失效的重要原因。而深入追溯其根源,中国社会道德伦理失范可归结为由于没有对本职提供客观的评定标准,以及现代性背景下人们对生存意义的迷茫、焦虑与渴求。所以有必要在明确科学共同体的内涵基础上,着重从德性论、义务论及目的论论三个角度来探讨科学共同体的使命。
德性,其本义指任何事物的特性、品格、特长、功能,是使一事物成为该事物的本性。对人而言,“德性”就是使人之为人的本性。在广泛意义上,亚里士多德也把德性的概念用于所有生命物及其现实活动中,他认为,“每种德性都既使得它是其德性的那事物的状态好,又使得那事物的活动完成得好。”以德性为核心的德性伦理学主要研究德性是什么,如何才能获得优良的道德品质,如何才能成为一个具有优良道德品质的人的问题,主张的是一种内在动机论的道德评价方式。从德性伦理学的内在动机论出发,科学家的使命在于:应遵循纯粹的“为科学而科学”的精神,崇尚自由探索,不断创新,认识世界,发现真理,维护科学的自主性,坚持对客观性的追求。但是“在当今大科学时代,作为谋生职业的科学活动的动机经常是复合的,科学活动与个人或公众利益的关系越来越直接而且紧密。”因此科学家有责任去思考、预测、评估他们所生产的知识可能的社会后果及其风险性,从而在生产、传播客观知识的过程中履行应尽的义务来实现自己的价值,使自己成为真正的科学家。科学共同体作为科学发展的主体,其使命在于:秉承自主、公正、诚实、良知的具体德性,坚持纯正的内在动机,“自明的准则”,以获得科学求真的根本保证,促进科学精神与伦理精神的融合、形成必要的张力与合力。并在此基础上,创造知识,开拓认识上的可能性。
以康德为代表的义务论,强调以理性作为根据检验个人的道德准则是否可以普遍化为普遍法则,根据自主性原则强调个人的自由,不受外界控制,有理性为个人树立符合普遍化规则的准则,并且作为目的王国中的个人因其人性而被其他成员尊重。在目的王国里,康德把这种自立法自守法的情况称为自律。为了避免科学活动后果对社会和他人带来不良影响,科研伦理应该从科学家和科学共同体的伦理责任感入手,提高自律责任意识,确立基本的道德原则和信仰。对于科学家而言,首先要使其形成自律意识。“自律意识是一种内在的力量,是科学工作者在长期的科技工作中受到教育、熏陶、感染所形成的一种良心、正义感、责任心和荣誉感,是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负责的内在的自觉意识。”科学共同体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伦理义务的过程中应当形成一种深刻的责任感和自我评价能力,做到对科学研究精益求精,时刻警醒自己的科研行为和结果,要以造福人类和社会为目的,以获得良好的自律意识。
目的论主张的是道德之外的目的的追求,把德性看做是一种工具,看做是谋取功利或幸福的一种工具。目的论伦理学以功利主义和利己主义学说为其典型。边沁对功利原理的界定是“它按照看来势必增大或减小利益有关者之幸福的倾向,亦即促进或妨碍此种幸福的倾向,来赞成或非难任何一项行动。我说的是无论什么行动,因而不仅是私人的每项行动,而且是政府的每项措施”。也就是说,功利主义原则也就是追求当事者幸福的原则。如果能真正坚持功利主义的原则,那么,科学研究不仅能给科学研究主体带来幸福,而且在科学研究成果的实际运用中也会给大众带来大量的幸福。但是,在现代科学研究活动中,为了金钱、权力、荣誉等个人利益,学术不端现象屡屡发生,追溯其原因,可归结为学术造假倾向于给科研主体带来实惠、好处、快乐、利益或幸福,如短时间内获得名利双收;或者倾向于防止科研主体遭受损害、痛苦、祸患或不幸,如规定期限内未达到发表论文数量的要求而不能评定职称。在衡量幸福倾向利益最大化的背景下(这里指的是物质利益),人们对现实利益的追求逐渐掩盖了对自身道德提升的要求,对公众利益的关注同时被金钱的渴望所替代,也由此踏上了利己主义的道路,一种仅仅为自己着想的态度或自我利益导向的行为模式。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追求最大的幸福,科学家不仅要具备丰富扎实的专业基础,而且需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求科学家的一切实践活动都以确保知识的客观性为先,以社会大众的安全和利益为先。对于科学共同体而言,在科学伦理的语境下,要求其在实践活动中拓展知识可能性的基础上以公共利益为先,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分析和判断科研活动的可能性后果,规避风险,使科研活动给社会带来最大限度的福利。
综上所述,从伦理学的德性论、义务论及目的论三个角度出发,科学共同体的使命就在于:发现科学真理、造福社会、实现科学家的人生价值。这将构成科学研究和发展的主体——科学共同体的行为的道德边界。
2 科学共同体的现状如何
科学活动的基本环节有:申请立项、实施研究、发表论文、学术交流、学术奖励。但并非所有的研究工作都能经历所述的全部过程,一步步严格操作,科学造假事件的种种表现形式正是体现于科学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如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伪造篡改实验数据、随意侵占他人科研成果等等。国内外科研不端行为的典型案例诸多,下面就以韩国的黄禹锡事件和中国的“汉芯”事件为例分析其现状。
2005年揭发的黄禹锡事件是韩国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科研不端行为。1985年,黄禹锡在回到首尔大学任教授后正式开始克隆研究,并取得了众多科研成果:“试管牛”、“超级奶牛”、体细胞克隆牛等等。正当黄禹锡的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形势却急转直下,东窗事发。他在实施研究阶段涉嫌用“不道德”的手段获取人类卵子;在发表论文阶段被夏腾致信《科学》杂志关于其研究成果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认为他的干细胞研究论文中有些部分是编造的,要求将自己从论文的作者名单中撤销。调查委员在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后,于12月23日发表初步调查结果,证实黄禹锡2005年在《科学》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存在蓄意造假行为,将两个干细胞系夸大为n个干细胞系,并且这两个胚胎干细胞也并非体细胞克隆干细胞,而是受精卵胚胎干细胞;学术奖励方面,他不仅当选韩国首位“最高科学家”,还当选为世界国际干细胞研究中心主任等等。而在证实黄禹锡及其科研小组除成功培育出全球首条克隆狗外,其余科研成果均系造假后,韩国政府宣布取消黄禹锡“最高科学家”的称号,并收回授予他的“科学技术勋章”和“创造奖章”。最终黄禹锡承认在编造科学数据过程中扮演了某种角色,宣布辞去首尔大学教授的职务,并向国民道歉。
黄禹锡事件背后引起我们更多的是反思,在实施研究阶段和发表论文阶段,黄禹锡并没有严格遵守科学活动的规范和要求,一方面是自我责任意识淡薄,导致采用不道德手段获取卵子;另一方面是监管审查力度不到位,以致于让这些道德失范的科研人员钻了程序上的漏洞,以及在取证方面,调查小组处于被动地位,在他人提出质疑后才进行调查。
汉芯事件是指2003年2月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陈进教授发明的“汉芯一号”造假。他在申请立项方面,借助“汉芯一号”申请了数十个科研项目,骗取了高达上亿元的科研基金;在实施研究阶段,陈进请他弟弟从美国购置dsp56858芯片,并雇人将芯片表面的原有标志用砂纸磨掉,然后加上“汉芯”标志“研制”而成;学术评估阶段,“汉芯一号”研发欺骗成功后,2003年2月26日在发布会上被鉴定为“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集成电路”,是“我国芯片技术研究获得的重大突破”;学术奖励阶段,随着“汉芯”二号、三号、四号相继问世,“汉芯项目”成为国家级重点科技公关项目,有关部门下拨大量课题经费,陈进本人不但当上上海交大微电子学院院长,而且还荣获“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一系列称号。2006年1月17日,一个类似美国“水门”事件中“深喉”的人物,在清华大学水木清华BBS上,公开指责上“汉芯一号”造假,在调查取证后,陈进被撤销各项职务和学术头衔,国家有关部委与其解除科研合同,并追缴各项费用。
“黄禹锡”事件和“汉芯”事件的曝光不仅仅是个人的丑剧,而是整个科学共同体的伦理问题遇到了挑战。学术研究本是严肃谨慎的事情,,可当下它却遭到诸多本位因素的侵袭,如钱权本位。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韩庆祥教授曾在《消除学术研究中的官本位因素》里阐述到:“拜金主义使学术成了钱术,为赚钱而利用学术,把学术研究变成商品生产的过程,变成赚钱的手段…… 中国学术最大一个特色,就是以权力作支撑,以官位作基础。在一些人那里有了官,似乎就有了绝对真理,有了发言权”。通过走学术捷径,靠钱权本位来试图垄断学术空间,争夺话语权,的确是学术的悲哀,尤其是正派的知识分子遇到的悲哀。而作假过程之所以能够瞒天过海,“归功于”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有包庇者和纵容者,尤其典型地体现在一次集体性的科研造假和学术腐败的“汉芯一号”事件上。值得注意的是,即使骗取了如此数额的科研经费,上海交大仍未提及事件责任人有没有受到法律追究。可如果没有对相关责任人的全面追究,科研领域甚嚣尘上的学术腐败如何真正禁绝。我们当时在网上搜索“汉芯”事件的材料时,看到一篇“汉芯”造假事件调查手记的文章,对一段话记忆尤深,“有个问题始终困扰我们,即据陈进身边的多位人士称,陈进在回国前确实想成就一番大事。但为何他在如此短促的时间内选择了另一条‘成功’捷径,中国的科研环境如何为他提供了足够的空间?以及为何谎言迟迟不能揭穿,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我们也会发现,科研造假事件已不是个例,而是逐渐成为一种现象,一种科学共同体内部陷入伦理危机的现象。一打开电视,就会看到各大新闻媒体报道高校和科研机构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消息。网络上输入“学术造假”等关键词,负面新闻铺天盖地席卷而来。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曝光的国内学术造假事件就仅在报纸上刊登的就高达18件,并且其数字还在快速增长,显然科研造假形势不容乐观,然而人类的明天取决于人们做出什么的选择,怎样来使用自己的手段和能力,因此直面科学共同体内部出现的伦理危机显得尤为必要。
3 科学共同体的使命与其现状之间存在的差异
3.1 尚未形成真正体现科学内在价值的精神气质,自律性不足
美国社会学家默顿于1942年在《论科学与民主》一文中首次提出四种规则,阐述了科学活动的规范结构——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有组织的怀疑精神——共同构成了现代科学的精神气质,成为科学共同体的特征。默顿规范在普遍性上强调科学成果的衡量标准应该是其内在价值,而非提出者的国籍、民族、阶级或其在科学上的地位。然而现实中频频出现的“富者越富,穷者越穷”的马太效应却挑战这一原则,科学社会奖励机制运行出现了问题,普遍主义出现了失范现象。公有性意味着科学发现是社会协作的产物,科学家要公开其成果,并宣称不占有这一成果。科学家的工作特点是承前和创新,然而现实中出现的越来越多的“造假门”事件令后继的科学家恐惧,导致不愿意公开自己独创的科学成果,独享其果实。无私利性要求科学家在行为上要诚实、 无欺诈和弄虚作假,但是高校和科学机构中学术造假之风的盛行却与这一要求背道而驰,肆意剽窃和抄袭他人的专利来实现职称的评选和名誉的提升。有组织的怀疑精神要求科学家决不应该在不经分析批判的前提下盲目接受任何行动,如科研课题的选取,不论是否有研究价值和创新意义,都持一种“先研究了再说”的态度。
3.2 科学共同体受政治和经济因素影响较大,自主性和自治性不足
科学研究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然而仅仅依靠科学共同体内部自身的力量远远不够,求助于社会、政府成为一种必需。并且科学家总是隶属于某一国家的某一共同体,可以说科学研究总带有一定的政治目的,或者说不愿意离开政治的襁褓。邓晓芒老师在批判文化保守主义时有一个比喻,“新保守主义其实就是一种文化上的‘恋母情结’。面对新的社会现实,它不是回应现实的挑战,而老是想回到母亲的怀抱中去寻找关怀。”同样,科学共同体中的某些科学家就像是些孩子,他们自认为拥有赤子之心,有一种自我纯洁感,谈起“道德境界”来好比在做白日梦,倾向于政治的怀抱。但是科学研究决不能政治化,因为“政治化研究可能会使研究失去自主性、客观性、科学性。而我国的科学共同体受到过多的政治因素的影响,政府政策的变化定了共同体研究的方向、研究的重点。”如近几年来对民生问题中农民工的高度关注,引发了不少学者前仆后继对这一课题的重复研究,将科学研究作为名利双收的“敲门砖”。
追溯其原因,可归纳为以下两点:
(1)科学动机:科学家是科学研究活动的执行者,分析某一个科学家的行为动机需要从多方面考虑。例如,对于科学家自身而言,为了实现自身价值,希望能在一个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且管制较少的组织里和学科领域里工作;对于社会目的而言,为了实现社会系统有条不紊地运作,科学家需要在一个关系融洽的组织里工作;对于经济追求而言,高薪和丰厚报酬成为吸引科学家的手段。科学作为职业之后,其行为动机更是呈现多样化。联系现实,我们也可以看到,科学共同体内部出现的伦理危机主要归结为其实用目标下,过分追求个人利益,导致对科学内在价值和科学共同体使命的忽视。
(2)利益冲突:“科学活动包括科学知识的生产、传播和应用,如果说科学知识生产过程主要涉及的是客观性和准确性的话,那么科学知识的传播和应用过程还涉及公正性。这里的利益冲突说到底是科学事业本身的利益和科学家的其他利益之间的冲突。”科学家现在面临的诱惑越来越大,权力、名望、地位、报酬,虚荣心满足感等以及由此带来的种种利益经常会使他们弱化或放弃客观、公正的科学原则。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和科研机构的联合来实现双方互利,企业可能会出高额的回报来聘请科研机构研发某种产品,甚至高价垄断他们的科研成果,使其高度曝光在媒体面前来提升自身的知名度,并要求所谓的“专家”来作为自己产品的鉴定人。就拿贴近生活的事例来讲,众所周知吃烧烤易致癌,后来有位“专家”勇敢站出来,义正辞严地宣称道吃烧烤时喝啤酒就会避免得癌症。令人嗤笑的是,这位专家后来被查证出是某某啤酒的宣传代理人。在吃烧烤的时候当然尽量不要去饮酒,因为酒精会加快血液的流动,会使消化道血管扩张,并溶解消化道黏膜表面的黏液蛋白,使致癌物质极易被人体吸收。为什么常识性的问题还会在专家身上闹出笑话来,其背后的利益集团的支撑固然是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这并不能得出结论:利益冲突一定就是不道德的、不合理的,关键取决于如何把握好那个度,如何在追求科学共同体内部的自主性、自治性和建构真正体现科学共同体精神气质之间找到平衡点。
4 这些现象产生的危害
在如今科研不端行为泛滥的形势下,相应地产生诸多的危害。首当其冲的非科学家莫属,他们自身的利益受到直接的损害,并且有可能弱化人们遵从科学精神的动机和损害科学家的声誉,对该国科学进入世界舞台造成负面影响。科学家通过科学研究不仅可以获得科学共同体的“承认”,而且可以获得知识产权、专利权,并在产品开发中获利,还可以在自己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创办自己的公司,科学家因此“名利双收”。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科学家在探索客观知识的道路上逐渐迷失了自我,背离方向,离弃了本身的使命。他们一时侥幸脱逃可能会获得暂时的名利,殊不知最终还是自食恶果。如前述的“黄禹锡事件”和“汉芯事件”中,最初两人都得到了社会的肯定和赞誉,然而在“造假门”事件曝光和确证后,两人不仅名利落空,而且还受到法律的制裁、舆论的批评,最为重要的是他们内心受到良知的谴责。在科技全球化的今天,科研不端行为的国际影响显然超出了个体的范畴,可以说,在国际媒体或某些场合,科学家个体代表的是整个国家,因此,这种危害一旦造成,其影响是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