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小说的文体特征与《傲慢与偏见》译例鉴赏
作者:黄郭钰慧 张万防 字数:5683 点击:
小说反映的是广阔的社会现实,因此翻译英语小说的译者必须具备以下素养:首先,必须有着宽广的知识面;其次,译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学鉴赏力;再者,译者必须对译入语驾轻就熟,有较高的母语表达能力。
1.英文小说的主要文体特征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小说抑或其它样式的文学作品,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文体特征。以下论述的只是小说所具有的较具普遍性的风格特点。
1.1 语言的形象性
小说创作主要是形象思维。它通过形象思维来建构小说世界,来"展现"画面场景,借助具体细致的描绘来营造真实可信的氛围,渲染某种特定的情绪,使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受。在情节描写中,作家崇尚具体形象,力避抽象演绎。
1.2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
在一部小说中,尤其是在人物众多的小说中,作家为了生动地再现形形色色的人物的个性,常常模仿他们各自的语言,使他们说出合乎自己身份、地位、教养、性格的话来,有的可能非常文雅,有的则会十分粗俗,有的则是方言俚语,极不规范,这是作家借人物语言塑造人物形象的一个重要手段。如马克· 吐温的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小说的叙述部分即采用了经过锤炼的美国当代口语,书中的人物对话更是原原本本的生活语言的照录,请看哈克与黑奴吉姆的对话:
"Hello, Jim, have I been asleep? Why didn't you stir me up?" "Goodness gracious, is dat you, Huck? En you ain' dead-you ain' drownded-you's back agin? It's too good for true, honey, it is too good for true. Lemme look at you, chile ,lemme feel o'you…"
由此例可以看出,黑奴吉姆的语言极不规范,这不仅仅只是传递了一种信息,透过它们读者可以推测到有关这一人物更多的情况。
1.3 修辞格的广泛运用
文学作品是语言的艺术,作家所要探寻的是语言怎样才能最好地达意传神,所以,其它任何语篇相比,文学语篇中使用的修辞格是最多的,其中尤以拟人、比喻、讽刺、夸张、双关为多。
1.4 复杂多变的句式
小说叙述为了打破沉闷,使文字生动活泼,常在句式上做文章,如长短句的结合,圆周句与松散句的迭用等等。这些多变的句式造成了语言的跌宕起伏、灵活多变。当然,也有一些作家因个人的语言习惯或为求得某一特定的艺术效果而采用相对单一的句式,但这种情况似并不多见。
1.5 叙述时空的混乱
这一特点主要存在于一些现代派小说中。传统小说的叙述总是时空脉络清晰,要么依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要么采用倒叙,即使多有场景变化,但时间和空间都交待得清清楚楚。而在一些现代派的作品中,由于作家对心理现实刻画的追求,也由于作家的创作观念及手法的缘故,如意识流手法的采用,常常使得时空变化模糊不清,作品中的人物思维、语言混乱无序,过去的、眼前的,想象中的人和事,纷乱一团,语言缺少了形式上的逻辑关连,变得毫无条理,不完整的句子很多,给理解带来了较大困难。这种情形较为典型的是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Ulysses)。
2 英语小说的翻译
形象思维是作家的主要思维方式,想象力是小说家的重要禀赋,而好的译者应在这两个方面最大限度地接近作家。请看杨必所译萨克雷(W·M·Thackeray)的《名利场》(Vanity Fair)中的一个片段:
"I hate the whole house," continued Miss Sharp in a fury." I hope I may never set eyes on it again. I wish it were in the bottom of the Thames, I do; and if Miss Pinkerton were there, I wouldn't pick her out, that I wouldn't. O how I should like to see her floating in the water yonder, turban and all, with her train streaming after her, and her nose like the beak of a wherry."
夏泼小姐狠狠地说道:"我恨透了这整个儿的学校。但愿我一辈子也别再看见它,我恨不得叫它沉到泰晤士河里去。倘若平克顿小姐掉在河里,我也不高兴捞她起来。我才不干呢!哈!我就爱看她在水里泡着,头上包着包头布,后面拖着个大裙子,鼻子像个小船似的浮在水面上。"
3 《傲慢与偏见》译例鉴赏
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是一部脍炙人口,雅俗共赏的小说,它以伊丽莎白与达西的感情纠葛为红线,主要描写了四桩婚姻,并与其他次要人物及场景共同绘就了一幅绝妙的世俗画。它以理性的光芒为现实主义小说高潮的到来扫清了道路。这部小说我国汉语全译本多达六种之多。下面笔者就《傲慢与偏见》的两个译本(王科一译和孙致礼译)中的一些句子的翻译进行对比赏析。
例1: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
王译:凡是有钱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孙译: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原句是《傲慢与偏见》的开篇首句,它将反讽表现得淋漓尽致,富有特效。主句使用了一个严肃的大字眼“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仿佛在宣读一则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和客观规律,然而从句的语调却急转直下“that a single man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变得平淡无奇。
从中英文两种语言的表达习惯上,两种译本把“that”之后的从句作为译文的主语,利用两种语言的各自习惯相互转化,使译文通俗易懂。在王译本中, “凡是”一词更加突出了原文的反讽语气,同时又照应了“举世公认的真理”这一说法。“凡是”二字足以表明这条所谓客观真理的绝对正确性,不允许有任何例外存在,译文取得了与原文同样幽默的效果。孙致礼的译文也能将严肃的大词“举世公认”、“真理”和口语化的小词“有钱”、“单身汉”的对比使用很好地表现了从云端跌入世俗的反差,且用笔洗练而辛辣,也传达出了颇原文反讽神韵。但王译通过“凡是”两个字,更增添了滑稽语气。
例2:However little known the feelings or views of such a man may be on his first entering a neighbourhood, this truth is so well fixed in the minds of the surrounding families, that he is considered as the rightful property of some one or other of their daughters.
王译: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做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
孙译:这条真理还真够深入人心的,每逢这样的单身汉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的人家尽管对他的性情见识一无所知,却把他视为自己某一个女儿的合法财产。
王译用了断句译法把“feelings or views”译成“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原文中的“so ...that”译成了中文的因果关系,既符合对等译法,又符合中文习惯。
孙译运用换序译法把原文中的“However”引导的短语,与后面的“this truth”从句交换了顺序,,语义连贯通顺。
例3:···he withdrew his own and coldly said. She is tolerable; but not handsome enough to tempt me; and I am in no humor at resent to give consequence to young ladies who are slighted by other men.
王译:他才收回自己的目光,冷冷地说:“她还可以,但还没有漂亮到打动我的心,眼前我可没有兴趣去抬举那些受到别人冷眼看待的小姐。
孙译:他才收回自己的目光,冷冷地说:“她还可以,但还没有漂亮到打动我的心,眼前我可没有兴趣去抬举那些受到别人冷落的小姐。
Slight本意为to treat as of small importance; make light of; to treat with discourteous reserve or inattention. 在小说中,女主角伊丽莎白虽然长相虽然不及姐姐漂亮,但她聪明机灵,活泼大方,也颇受欢迎。即使在舞会上没有男士相邀,但也不至于受到冷眼看待,所以,孙译中使用“冷落”更准确,更贴近原文想要表达的意思。
例4:Lady Lucas was a very good kind of woman, not too clever to be a valuable neighbor to Mrs. Bennet.
王译:卢卡斯太太是个很善良的女人,真是班纳特太太一位可贵的邻居。
孙译:卢卡斯太太是个很和善的女人,因为不太机灵,倒不失为贝内特太太的一个宝贵的邻居。
通过阅读小说,我们知道卢卡斯太太之所以能够与班纳特太太亲近,并不仅仅是因为她为人和善。因为在嫁女儿这场竞争中,她们是强劲的对手。只是班纳特太太觉得卢卡斯太太不太机灵,构不成威胁,所以才愿意跟她亲近。“not too clever”是这段文字中的幽默之处,而王译本却漏译了,这是非常重大的失误。此外,孙译本中的“倒不失为”正好表达了这回总幽默,也讽刺了班纳特太太的思维方式和处事原则。
例5:My dear Mr. Bennet, said his lady to him one day, have you heard that Netherfield Park is let at last?
王译:有一天班纳特太太对她的丈夫说:“我的好老爷,尼日斐花园终于租出去了,你听说过没有?”
孙译:“亲爱的贝特先生”一天,贝纳特太太对先生说:“你有没有听说内瑟费尔德庄园终于租出去了:”
王译将 “My dear Mr. Bennet”译为“我的好老爷”而孙将之译为“亲爱的贝特先生”,前者突出了原文的口语化特征,符合两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后者则显得生硬,凸显不了两人的亲密关系。
例6:They were in fact very fine ladies; not deficient in good humor when they are pleased,nor in the power of being agreeable where they chose it,but proud and conceited.
王译:事实上,她们都是些非常好的小姐,她们并不是不会谈笑风生,问题是在要碰到她们高兴的时候;她们也不是不会待人和颜悦色,问题是在于她们是否乐意这样做,可惜的是,她们一味骄傲自大。
孙译:其实她们都是很出色的女性,高兴起来也会谈笑风生,适宜的时候还讨人喜欢,但是为人骄傲自大。
这是一段介绍Bingley姐妹的话语,原文里作者的反讽味道特别明显。王译为了将反语表达出来,在译文里增加了“问题是在要碰到……”、“问题在于……是否乐意……”和“可惜的是,她们一味……”等原文字面上本无而在涵义上却含有的词语,使译笔确切而传神。而孙译照字面直译,语句虽说精练多了,却使读者难于理解原文的讽刺意味,可能误以为她们真是很好的小姐,只不过有点儿骄傲自大罢了。
通过对《傲慢与偏见》中一些典例的两种译文对比分析,不难发现,两个译本各有千秋,都能力求保持原作的信息和风格,表现原作的精神和韵味,都尽可能地再现原作的艺术风格总体而言,但王科一多用意译,力求神似,在深入把握原作风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译语优势,使译文语言简洁明了、生动形象、幽默风趣,创造性地重现了原作风格。孙致礼凭着深厚的中英文造诣在对原文解码的过程中达到了准确无误,对词句和语篇在语境中的深层含义、作者的叙事手法以及作品风格都理解深刻,而在译文编码过程中做到了独具匠心、表达顺畅,灵活对等地再现了原文的技巧与神韵,很好的把握了小说的特点。
参考文献
[1]王科一译. 傲慢与偏见.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
[2]冯庆华. 实用翻译教程. 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3]孙致礼 我译《傲慢与偏见》[J] 解放军外语学院学报,19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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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孙致礼译. 南京:译林出版社,1990 ,3.
[6]思果.翻译研究[M]. 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2001.
[7]孙致礼.翻译:理论与实践探索[M] . 南京: 译林出版社, 1999.
[8]王佐良.翻译:思考与试笔[M]. 北京:外语教育与研究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