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
作者:陈红梅 字数:2772 点击: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触及到农村基层,是一项深得民心的民生工程。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与推进“三集中”相结合,与实施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相结合,与农村改革试验区示范试点相结合,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2013年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在新一轮扶贫开发经济薄弱村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调研工作,通过深入调查研究,铜山区涉及13个镇39个行政村169个自然村,农业人口12.26万人。全区坚持“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配备管护人员206人,区级配套资金109.2万元,村均经费达到8.8万元,试点各项程序和要求于3月底全面完成,4月份区组织了全面检查,完善了各项制度,各试点村实行试运行。使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常态管护,改善村级生产生活环境,改变村容村貌,建设美丽乡村。
1 分析当前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取得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为做好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铜山区委、区政府制定《徐州市铜山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对全区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直接面向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群众,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确保试点扎实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一是坚持分类指导。二是坚持突出重点。三是坚持民主管理。四是坚持量力而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在广大农村引起强烈反晌,得到各试点村的拥护和支持,但也对周围村产生强烈影响,要求纳入省试点范围的呼声很高,尤其是对经济薄弱村。因此,建议:
(一)扩大试点面。省级继续扩大试点面,最好能全面启动,促进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全面开展,对改变农村环境、面貌,提高村级公共服务水平,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
(二)适当提高保障经费标准。目前每试点村省级保障经费是6万元,对中小村、自然村少的行政村来说还行,对于大村、自然村多的行政村来说,资金明显不足,目前有的一个行政村有八、九个,十几个自然村,公共服务项目多、面积大,需要管护人员多,需要支出经费多,省级对大村、自然村多的行政村能提高一些保障标准最好。
2 加强运行维护机制建设,保障试点取得实效
一是确定管护人员。根据试点村农业人口、村域大小、自然村个数、管护内容多少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管护人员数量。全区39个试点村下辖169个自然村,按照“保基本、广履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妥善处理行政村与自然村的关系,对行政村住地村配备2名管护人员,对一般自然村每村配备1名管护人员,全区总计配备管护人员206人。
二是落实管护经费。试点保障经费由中央、省、区三级财政共同承担。除省每村拨付补助资金6万元外,区级财政每村配套资金在2万元以上。根据我区部分试点村自然村多的实际,区对试点村超过5个自然村的(含5个),按超出自然村的个数及人口等因素测算给予适当增加补助。
三是明确管护项目。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实行项目化管理。各试点村根据试点确定的所有管护内容、范围、设施等,以项目形式作详细测量统计,给每个项目都起一个适合的名称,将各种类型、各种计量单位、各个项目的起至点、长宽度、东西南北所至、区域面积等等表述清楚,编好序码,移交给管理人员。各试点村实地查看测量各项目,核算出工作量,科学合理配备管护人员。做到每个项目都有一个标识牌,标识牌上的管护项目名称、管护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镇级监督(投诉)电话等,方便群众及社会监督。
四是实行常态管护。通过确定管护人员,划定管护项目,制定管护标准,落实管护人员待遇,统一管护人员装备(工具),签订管护协议,实行持证上岗,试点试运行已取得良好效果。按照区制定的考核评价体系,区镇村三级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兑现年底兑现考核报酬,鼓励和调动管护人员的积极性,做好管护工作。
3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各项措施,确保试点顺利进行
一是建立组织建设。区、镇成立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各试点镇、村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试点镇政府和试点村村支两委是实施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的责任主体,负责指导制定试点村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区试点办审核备案并负责落实。
二是加强试点宣传教育。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是一件新事,也是一件的利民惠民的好政策,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利用多种多样的宣传教育形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引导农民讲卫生、讲文明,讲公德,自觉爱护村内公共服务设施,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引导发动村民制定村规民约,积极参与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开展村庄环境治理。
三是加强试点经费管理。严格执行省关于对试点保障资金管理的规定。(1) 试点保障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村内道路、环卫、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等列入试点范围的基础设施常年管护人员报酬和设施维护发展费用。(2)保障资金支出项目,一是常年管护人员报酬,每月基本报酬600元、考核报酬200元。二是管护工具等支出。给管护人员配备服装、清扫工具、小型垃圾车等。三是发展维护资金。(3)保障资金管理,省补助资金和区配套资金在财政部门设立专户,建立专账,实行专款专用,适时将保障资金拨付到镇,各镇按行政村核算,明确到村保障资金数额,确保保障资金用于村内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防止挪用和平调。(4)保障资金支付程序。保障资金实行镇级报账制,常年管护人员的业绩考评与报酬确定,由农经、财政部门负责。管护人员报酬发放,由各村提供基础材料,,经农经部门审核报领导批准后,由财政通过“一折通”打卡发放。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支出,经村民理财小组对其支出的项目、票据审核盖章、村负责人签字、农经部门审核、镇领导批准后到财政所报账。
四是发展村级公益事业。根据各村实际,制定《2013-2015村级公益和经济发展计划》,广泛听取民意,坚持量入而出;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谋民主之举,多解村民之忧,每年选择农民最需要、最关心、利益最直接、受益面最广、有扶持经费的公共服务项目优先安排,集中投入,确保完成并取得实效。
五是建立健全考评制度。把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试点工作纳入镇、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农村公共服务管理实行“村每日、镇每月、区每季度”的检查制度,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管护工作的检查力度。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实行定期考核与日常监督、管理、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区、镇、村环环相扣、分工明确和社会各方面及群众参与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试点工作和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