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孟子“人禽之辨”
作者:王紫洋 字数:2422 点击:
摘要:哲学即人学,其视角必然以人的生存为中心而展开。对人的本质的讨论是先秦哲学的根基,孟子的伦理思想的哲学基础正是围绕人的本质而阐发。人是怎样存在的,什么是人之为人而不是他物的根本属性,孟子在“人禽之辨”中给予了回答。以“人禽之辨”论证人的存在是孟子对“人”进行定位,即主体性定位。他既断定了人与禽兽有本质上的不同,但也警醒人们要不断做“人之当为之事”,才能避免人“近与禽兽”甚至沦落到禽兽不如。总之,孟子的“人禽之辨”是其解释人本之规定性与价值意义的核心关键,它既说明人与禽兽之间的不同,又指出了人与人境界之间的差异,回答了孟子思想中“人是怎样的存在”这一问题。
关键词:人禽之辨;人的本质;存在
中图分类号:B2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578(2019)03-0281-01
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杨朱、墨霍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但孟子认为:“能言距杨墨者,圣人之徒也。”甚至曾毫不客气地骂杨朱、墨崔“是禽兽也。”究其原因,孟子认为,“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这里的“杨氏为我”不懂得推己及人、仁爱天下,是不仁也;而“墨氏兼爱”则是不懂得亲亲、仁民、爱物的爱有差等之义,是不义也。所以在孟子看来,无论是“杨氏为我”还是“墨氏兼爱”都是对孔子仁义之道的堵塞,而仁义不行,“无父无君”、背弃人伦,则使人沦为禽兽“率兽食人,人将相食”。从孟子对杨墨的批判我们可以得出:人不同于禽兽,即“人禽有辨”;以仁义为中心及由仁义所展现的人伦关系,是人不同于禽兽之所在。而“仁义”即为道德,“仁义所展现的人伦关系”即表示人是处于一种社会关系之中的存在,这种社会关系的维系就是道德。
1.人作为道德的存在
究竟何为人与禽兽的本质区别?《孟子》全文中对其最直接了当的回答在《离楼下》中:“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即说人和禽兽的区别只是很细微的一点点,而这几希的一点点却正是人之为人内在规定性的核心。然而这几希之一点是什么,孟子在这里并没有明说,而是接着说这凡希之一点“庶民去之,君子存之。”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知道君子与众人的不同在能不能自觉这人禽之别的几希一点、并操存这人禽之别的几希一点,亦即君子与众人的不同在于能自觉人禽之辨而守住人之为人的本性。对此,清代焦循将其注解为“饮食男女,人有此性,禽兽亦有此性,未尝异也。乃人之性善,禽兽之性不善者,人能知义,禽兽不能知义也。因此心之所知而存之,则异于禽兽。”意思是人与禽兽都有饮食男女之需,在生物属性方面是相同的,“人禽之别”在于人知仁义而禽兽不知仁义,仁义礼智是属人的道德,其根源分别对应人的四心,因此,人所拥有的道德就是“人禽之别”。焦循的理解与孟子的本意相契合:在生物性上人与禽兽无异,但在道德上二者具有本质的区别,人禽之别不在于饮食男女的自然属性,而在于能否“知义”的道德属性。人是道德的存在成为“人禽之别”的一个维度。孟子从“人禽之别”的角度对人是道德的存在进行了分析:“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人无“四心”则“非人”,“非人”即为禽兽,可见“人禽之别”在于有无“四心”。“四心”又是仁义礼智的开端:“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仁义礼智就是“四德”,“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但是,人之“四心”仅是善的开端,处于萌芽状态,“四心”并非“四德”的完成,唯有将其发展起来,才能成就“四德”:“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四心”之于道德就如同火种、泉源,人应该充分认识,妥善保护努力扩充发展之以成就真正的“仁义礼智”,从而承担道德使命,满足人之为人的规定性,最终成为超越生物性存在的道德性的人。孟子还认为要通过“存夜气”、“养心”、“求放心”的修养功夫来努力使“四心”保其不失亦无蔽,则“四德”必得,人之异于禽兽,人之道德性的存在必将凸显。
2.人作为伦理关系的存在
众所周知,动物世界中没有社会关系,只有人在其生存过程中通过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不断进行沟通交流,形成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这也是人伦关系的产生,人即处于这样的社会关系之中,孟子因此提出“五伦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饱食、暖衣、逸居”这些都是普遍的,但孟子认为,“无教”,则隐含着人会堕落为禽兽的风险。因此,必须引导人树立人伦意识并教育人自觉遵守五种人伦关系所对应的伦理规范,才能将人塑造成真正的人。这五种人伦关系是: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所对应的就是五种人伦规范和人伦义务。“人禽之别”还体现在人有人伦意识和人伦规范而禽兽没有,体现在完成自己的人伦义务则为人,否则“无父无君,是禽兽也”。这就是儒家所说的“尽伦”。孟子此论是要说明,人的存在只有在“伦”中才能得到肯认,无伦则不能为人只能为兽,“人禽之别”的道德诉求必须落实于伦常关系的社会现实维度。
“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以大舜为例,舜之所以为舜,乃在于其能明察人伦庶物;舜之所以能明察人伦庶物,乃在于其能“由仁义行”,即根据固有的仁义活动,若非固有则不能是“由仁义行”,而只能是“行仁义”、是把持一个外在的仁义。这也说明“人禽之辨”中“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乃人有固有的仁义,能根据固有的仁义而起行为、能将固有的仁义推扩开来则能像大舜一样明察人伦庶物。
君、臣、父、子在相应的伦理关系中都要遵循道德准则,履行道德义务,否则将变得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社会关系则陷人一片混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