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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图书馆综述

作者:张绍岩 字数:4944  点击:

摘 要:辛亥革命后,作为社会文化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图书馆事业进入了历史新纪元。民国政府的行政手段为图书馆事业的推广和延伸提供了政治保障,颁布的有关政策法律为图书馆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制度保证。同时,国内图书馆学术研究建树以及图书馆学者也都对我国图书馆事业的促进起到举足轻重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民国;图书馆事业;图书馆学

民国政府的成立,使得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随之开始。在辛亥革命的影响下,由于民族资产阶级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的提高,资产阶级图书馆事业获得迅速的发展.以陈独秀为首的共产主义知识分子发起了新文化运动,在“拥护民主”的口号指导下,共产主义知识分子与革命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等三部分人结合在一起,随着新图书馆运动高潮的出现,自维新变法以来,宣传西方图书馆事业的任务已基本完成,中国近代图书馆事业转入了另一个时期[1]。

1 民国时期图书馆意识进一步增强

我国典藏制度具有悠久历史。然而,封建时代的藏书楼,不论官府的还是私人的都具有封闭的性质。官府藏书楼的服务对象只是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私人藏书楼则绝大多数都是贵族家庭使用。近代图书馆意识在于开放,在于“为平民谋便利而设图书馆”,在于为全民族培养人才服务。从辛亥革命后的图书馆服务宗旨中,人们不难看出这种新式的图书馆意识,如,《京师图书馆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在规定其办馆宗旨时曾指出:“图书馆之设,所以保存国粹,造就通才,以备硕学专家研究学艺,学生士人检阅考证之用。以广征博采,供人浏览为宗旨”。民国时期图书馆的性质及在民族教育中的作用可总结性的阐述为“学校外之教育机关甚多,其性质属于根本的,其效果属于永远的,莫如图书馆。图书馆之性质,不在培养一二学者,而在教育千万国民,不在考求精深之学理,而在普及国民教育。”

2 民国时期图书馆制度建设

2.1 法规建设内容

民国政府成立后,对创设图书馆十分重视。首先从法规层面为图书馆的顺利建设奠定基础。在20世纪20-40年代中,国民政府不断公布文件,构建和完善国立中央图书馆的法规建设[2]。在1927-1947年之间,国民政府公布的有关图书馆的法令法规至少有10件之多国民政府在二十年内,平均每两年就公布一项有关图书馆的法规文件。表明国立中央图书馆一直是国民政府的重要工程而受持续关注。在国民政府公布的有关图书馆的法规中,有三个法规特别重要:一是1940年公布的《国立中央图书馆组织条例》,1945年修正;二是1947年公布的《国立中央图书馆聘任人员遴聘规则》;三是新书呈缴法规。这些法规不仅从宏观层面构建了图书馆的组织体系,而且从微观方面规范了馆员的任用制度。这些法规为我国民国时期图书馆工作的初期建设提供了法律保证。

2.2 新书呈缴制度的确立

新书呈缴制度的确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时期:接收对象模糊时期、拟制国立中央图书馆时期、直接呈缴国立中央图书馆时期。这三个时期呈缴本法令法规内容的日益转变和明朗化,体现了新书呈缴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1927年12月,《新出图书呈缴条例》公布,规定凡新出图书“须自发行之日起两个月内,将该项图书三份呈送中华民国大学院(教育部前身)。”虽然呈缴条例并没有提及呈缴到图书馆,但是后来又拨给了国立中央图书馆,实际上间接促进了国立中央图书馆的发展。1930年3月,教育部公布了《新出图书呈缴规程》。此项法规既出,国立中央图书馆呈缴新书成为定制,中央馆从此可以稳定获得全国各地出版社新出版的图书资料。不过因迟迟未能具体筹备,新书呈缴只是一个拟制概念,所获得的呈缴新书只能暂由教育部图书馆代为保管。1933年,国立中央图书馆筹备处致函教育部,要求新书直接呈缴该处。其实,新书直接寄送国立中央图书馆,简化了新书呈缴程序,顾及了出版物的时效性。此前繁杂的呈缴过程,影响了新书的宣传与效用。新书呈缴程序简化后,既可顾及出版物宣传上的时效问题,阅览者亦以新出书籍先睹为快。对于国立中央图书馆之“呈缴新出图书时,应直接寄送国立中央图书馆筹备处”的请求,教育部于1933年6月训令各书局照办。这份有关新书呈缴的训令可看作是1930年3月《新出图书呈缴规程》的补充和完善,为新书呈缴制度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2.3 法规建设意义

法规建设是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近代西方公共图书馆建设成果卓著,与政府重视公共图书馆立法不无关系。中国进入20世纪20年代后,图书馆事业蓬勃发展,图书馆社会地位提高,国民政府对图书馆建设也更为重视,有关的图书馆法规不断出台。国立中央图书馆作为国民政府重点建设的公共图书馆,其法规建设自然受到国民政府的格外重视。在1927-1947年间,国民政府公布的有关国立中央图书馆的法令法规就有10件之多。其中最重要的是组织条例建设、职员遴选聘任规则建设、新书呈缴法规建设,这些法规为国立中央图书馆组织机构的健全、高素质馆员队伍的形成、稳定书源的获得奠定了基础,对国立中央图书馆的建设意义深远。同时,国立中央图书馆的法规建设也是中国近代图书馆法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近代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3 民国时期公共图书馆的服务

民国初期,伴随着图书形式与内容的变化,图书馆的藏书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3]。公共图书馆向全体民众开放,赋予了人民利用图书馆藏书的合法权利,最大限度为读者提供方便,使读者服务也发生了变化。

3.1 服务体现社会性及教育作用

这一时期,公共图书馆开始向全社会开放,一改“藏书楼”藏而不用只为少数人提供服务的现象,公共性成为公共图书馆服务的一个重要特点。此时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始终坚持公益性原则。1915年10月由教育部发布的《通俗图书馆规程》规定:“集储各种通俗图书,供公众之阅览”,但“不征收阅览费”。公共图书馆逐渐免费而向社会公众开放的,这一做法的实质旨意在使得无产者得有书看,更加体现近代公共图书馆为普通民众服务的公益性精神。民国时期公共图书馆作为社会教育机构之一,还担负着全国文化教育的特殊使命,发挥着社会教育作用。国民政府为了达到开通民智提高全民素质,普及教育之目的,将图书馆作为学校以外重要的教育阵地。公共图书馆举办各类社会教育活动,有力地促进文化事业的开展,使公共图书馆在社会上成为教育的中心。

3.2 以读者为中心

民国时期公共图书馆已成为社会文化服务机构,提倡科学、民主,强调以读者为中心开展服务创新。1919年京师图书馆与其分馆订立《交换阅览图书简则》和《阅览互借图书暂行规则》,开创了馆际互借的先河,以及开架阅览、延长开放时间,规范借阅制度等均体现了“以读者为中心”的服务思想,初具现代化图书馆服务的基本特征。

3.3 以服务平民为宗旨,逐步实行免费开放

所谓平民化,是指图书馆是为多数人而设,并非是少数人的专利。民国时期政府为提高国民文化知识水平,达到富国强民的目的,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图书馆,指导社会上长年失学的人读书和自学;提出公共图书馆应向工人、市民开放等都有力地证明公共图书馆为平民教育服务的宗旨。20世纪30年代,民国政府要求全国的公共图书馆都实行全面免费服务,免费服务原则在公共图书馆的最终确立,标志着我国图书馆百年事业又翻开了新的历史。

4 民国时期图书馆文化

图书馆作为传播知识、储存信息的平台,在逐步公开、共享中,衍生了相应的图书馆文化、图书馆精神等。

4.1 图书馆文化

在近代中国社会中图书馆与文化变迁相互作用互为因果,,大量西学著作的翻译、出版事业的兴起以及五四新文化运动使图书馆从服务范围到管理制度都有更大的进步,使得我国封建藏书楼彻底蜕变为近代图书馆,我国古代藏书楼文化到近代图书馆文化发展的演变,实际上是私有垄断文化向阶级专享文化、服务大众文化的转变。民国时期我国近代图书馆的诞生,将几千年与世隔绝的封闭状态的藏书楼带到了一个较为广阔的社会文化空间。近代图书馆文化在出版业、公共藏书楼、国学思潮和公共图书馆创建中逐渐形成并发挥得淋漓尽致[4]。

4.2 图书馆精神

民国期间,中国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相互交织,错综复杂,然而中国图书馆事业还是步履艰难地向前迈进,是什么精神力量支撑和推动着中国图书馆事业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顽强地生存和发展呢?是激烈而悲壮的民族激情,是振兴中华的民族精神。正是我国图书馆人将爱国和民主精神融入人格中,激发出一种强烈的振兴中华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而推动着百年中国图书馆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5 民国时期图书馆学家

民国时期图书馆学家群体,有“留美一代”和“文华一代”。

5.1 文华一代

所谓“文华的一代”,是指1920年创办“文华图书专科”以后,在整个民国时期,图书馆事业的大部分人才都是文华图书馆学专业毕业的,他们不仅在国内图书馆事业中具有非常广泛的影响,在国际上也有很大影响[5]。在民国时期较有影响的图书馆学界人物有:裘开明、桂质柏、查修、于镜宇、童世纲、吴元清、汪长柄、岳良木、严文郁、徐家麟、王文山、顾家杰、徐家璧、李芳馥、曾宪三、房兆楹、徐亮、张葆箴、邓衍林、黄星辉。“文华的一代”因为人数众多,大约有600余人,不可能一一论及。

5.2 留美一代

所谓“留美的一代”,是指20世纪中国图书馆事业发展以来的第一代大家,是奠定我国20世纪图书馆事业的基础的重要人物[6]。这批留美的第一代图书馆学家虽然数量较少,但他们是在国内接受了较为浓厚中国文化的熏陶,已经具备某种学科背景,具有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他们知道国内最急需的是什么,以及他们应该学习什么。许多人出国之后,不仅学习图书馆学,还学习了其他学科,学科背景更加宽厚。他们学成归国之后,以其所学先进的图书馆学理念来改造传统的藏书楼观念,更切中时弊,有所作为。特定的时代背景加上对图书馆事业高度的热情,他们当之无愧地成为中国图书馆学的奠基者,成为跨越时代的成就卓著的图书馆学家。有著名的沈祖荣先生,留学美国纽约公共图书馆学校推动中国现代图书馆运动、创办中国图书馆教育、在分类、编目等理论多有建树,著有《仿杜威书目十类法》、《简明图书馆编目法》;胡庆生先生,留学美国纽约公共图书馆学校,从事图书馆教育,著有《仿杜威书目十类法》;杜定友先生,留学菲律宾大学,创办图书馆教育、在图书馆学理论、分类、检字、实务方面作出贡献,主要著作有《图书馆通论》、《世界图书分类法》、《图书目录学》;李小缘先生,留学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图书馆学校、哥伦比亚大学,从事图书学教育、规划图书馆事业发展,著有《全国图书馆计划书》、《中国图书馆事业十年来之进步》;刘国钧先生,留学美国伟斯康新大学图书馆学校,主编《图书馆学季刊》、从事图书馆学教育、创建西北图书馆,从事图书馆学理论和图书分类研究,著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

6 结束语

民国时期在文化方面,给中国社会带来一种崭新气象,促进了资产阶级思想文化的传播,这是图书馆学在此时发展的总的原因。从整个中国近代图书馆历史来看,民国时期图书事业的历史作用和影响是不可忽视的。在此时期,基本上完善了近代图书馆体系;发展了近代图书馆的工作内容;创立了近代图书馆学术与教育,提高了社会对图书馆的认识。民国时期图书馆事业在中国近代图书馆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7]。而且,对于今天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与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韩翠花. 民国初年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J].情报纵横,2003,4.

[2] 张书美,郑永田.民国时期国立中央图书馆的法规建设[J].图书与情报,2011,1.

[3] 吴 静.民国时期公共图书馆服务研究[J].新世界图书馆,2011,11.

[4] 苏全有,黄姗姗.对民国时期图书馆史研究的回顾与反思[J].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7(3).

[5]范 凡,民国时期图书馆学人[J].图书与情报,2011,1.

[6]程焕文,民国时期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与评价[J].图书情报知识,1986,3.

[7]龚蛟腾,清末至民国图书馆事业的勃兴与繁荣[J]. 青年图书馆学家论坛,2011,1.

主管单位:吉林省新闻出版局舆林报刊发展中心 主办单位:吉林省新闻出版局舆林报刊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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