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退出竞争性行业问题探讨
作者:杨帆 字数:3213 点击:
摘 要:当前我国国有企业体制陈旧、效率低下问题突出,从新加坡等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出,应遵循“只要是私营企业可以做的行业、非战略性的和不需要政府主导的行业,国有资产就退出”的原则。在这过程中可能出现,法律法规不健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需要建立价格确定机制、全国统一的产权市场体系。
关键字:国有资产;竞争性行业;淡马锡
国有资产在我国的支柱产业占主导地位,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的主要部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私有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发展,国有企业体制陈旧、效率低下的问题日益显现,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国有资产退出竞争性行业,可能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之一。
新加坡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是较为成功的,只要是私营企业可以做的行业、非战略性的和不需要政府主导的行业,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就退出。国有资产首先进入私营企业尚不成熟的、战略性的或者风险比较高的行业,但是一旦行业成熟到私营企业可以进入时,它就退出。国有资产的退出实现了整个国家经济以充满活力、创新能力的民营经济为主的目标和国有资产增值两个功能。
1 新加坡淡马锡公司
新加坡成立之初,一般商家不愿承担如钢铁、造船、石油化学等产业,于是政府出面兴办,这类企业称为“国联企业”。20世纪70年代中期,为加强国联企业的监管,1974年新加坡政府决定由财政部负责,组建一家专门经营管理由国家投入到各类国联企业资本的国家资产经营和管理公司,这就是新加坡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
淡马锡的发展紧紧与国家战略联系在一起, 它对于各个行业的进入与退出, 都反映出那一个阶段新加坡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及世界产业发展方向。在淡马锡建立之初, 当私人资本还无法积聚力量的时候, 它着重在资本密集与科技含量高的行业进行投资, 形成了一批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大型国企, 如石油、基础设施、金融、海运等;等发展到一定规模后, 通过旗下大型企业上市开始在资本市场上运作,“买”和 “卖”之间, 淡马锡顺利地进入与退出相关的行业, 带动民间资本和外资发展。淡马锡能为国家战略服务,而这种服务又是通过纯市场的手段来实现的。淡马锡建立了一个国有资产企业化运营和国有资本战略性投资运作的平台, 在这个平台上, 一方面通过合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参与其全资、控股企业的治理; 一方面通过持股或者出售股权体现其经营方向, 保证国有资产运营的主动性和有效性。通过多元且有侧重的投资参股, 达到了既利用灵活的民营企业经营机制, 实现国有资产增值, 又可以对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行业进行有效控制的目的。
淡马锡的国有资本发展战略对于我国国有资本的管理具有借鉴意义。坚持有进有退、优进劣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 是我国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方向和重点。对于国有资本应该退出的一般竞争性行业, 我们可以借鉴新加坡的做法, 遵循市场化原则, 通过股权的有序退出, 实施产权制度创新层面的改革, 引导和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对于一般竞争性行业中的优质国企, 国有资本亦可不谋求完全控股地位, 将部分股份转让给非公有资本, 吸收非公有资本的活力为动力, 从而降低投资风险,保证公司按照市场化规律运作。
2 国企退出竞争行业的意义
政府动用来自全体人民的国有资产办国企,是为了国企履行社会公共责任,国企的使命不是为了私人利益参与竞争,而是保障和实现最大公共利益。国企从一般竞争性领域推出,回归其本来的弥补市场失灵的使命,有助于公共利益实现最大化。只有绝大部分国有企业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 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才可能建立, 政企职责不明的难题才有希望从根本上破解。只有这样, 才能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保持最大一致, 才能推进国有经济战略布局调整的最终到位。
国企与政府的关系模糊不清,国企是政府与市场无法分开的联系,政府有意无意直接介入经营活动的通道。政府对国企有监管、约束与激励的职责,使得政府在相关问题上难以公正裁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必须将注意力集中到少数重要的大型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
国有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表现出来的低效率,与其自身所具有的本质属性,都充分表明了国有企业不适合成为市场竞争主体的事实。不管是国企退出改革前沿的广东, 还是民营经济最发达的浙江, 同时也都是经济最有活力、 各种改革遗留问题和矛盾最少的地方。无数事实表明, 如果政府不拿着大量公共财产去兴办国企,,并参与市场份额与销售利润之争, 许多困扰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只要是真正从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局出发,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最迫切的任务就是有序退出。
3 国企退出竞争行业可能出现的问题
从政策上, 应对国有资本进入的产业领域加以明确规定, 凡民间资本可以进入、 有能力进入并愿意进入的行业和领域, 国有资本就不应再进入。国有资本要向那些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 自然垄断行业、 提供重要公共产品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骨干企业集中, 充分发挥民间投资不可替代的作用。 如果不对国企经营的领域做出限制, 国企的退出战略就会出现问题, 一边是耗光国有资本、经营陷入困境的国有企业不断被逼退出, 一边是看准了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国企不断扩大投资,进入更多充满竞争风险的领域,而国有资本的新增投资相当部分因各种失误而没有产生效益, 浪费资金现象普遍。
另外国有企业转让收购过程中, 如果信息不对称, 或因个别人的暗箱操作, 也容易造成对投资人的伤害, 并且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为此, 更重要的是必须尽快出台相应法规, 具体规定国有资产转让规范和便于实际操作的管理条例; 建立严格的资产评估程序, 确保转让资产价值评估的准确性, 减少转让价格的盲目性, 限定经营管理者在操作转让中的责任; 转让管理办法应有利于资产公开拍卖市场的真正形成, 制订有利于拍卖市场发展的管理规则等等。
从当前情况来看, 建立起资本退出机制特别是资本退出的价格确定机制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淡马锡控股的企业, 绝大多数都已上市, 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转让、出售其股本, 以达到资本退出的目的。而在我国市场规则不成熟、法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的情况下, 国有资产的出售容易引起争议, 动辄被认为是国有资产的流失。
建立全国统一的产权市场体系,是引导国有资本合理流动、确保国有资产增值的有效途径。产权市场的主要功能是为产权交易提供充分信息, 使得资产的价格能有一个客观依据, 减少因不确定性带来的交易成本。产权市场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扩展产权交易的可选择面, 通过引入竞争来促进合理价格的形成。竞争的引入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市场上对所有权的转让所进行的竞争执行两种主要的合约功能:第一, 竞争集中了来自于所有潜在所有者的知识———关于可供选择的合约安排和资源使用的知识, 产权的可转让性(通过灵活的相对价格)确保了使用是最有价值的。第二, 潜在的合约参加者之间的竞争以及一个资源的所有者转让他所使用资源权利的能力, 降低了执行约定合约条件的成本。国有产权在市场上的公开交易, 通过大量竞争者的引入, 可以汇集所有竞争者对资产盈利能力的预测和资产价值评估的所有信息, 从而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对资产定价的买方垄断势力, 这是防止资产被低估的一个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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