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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附与反叛:明洪武时期鄂西土家族土司与中央王朝的较量

作者:陈代福 字数:4711  点击:

摘 要:明建立初期,鄂西地区土家族土司与大明叛服不常,明朝亦对其威恩并施,鄂西土司处在归附与反抗泥沼之中,不断地进行博弈与较量。从洪武年间来看,鄂西土家族土司与大明王朝之间的关系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重置调整期(洪武元年—洪武八年)、稳定蜜月期(洪武八年—洪武二十二年)、荒废反叛期(洪武二十二年—洪武末年)。中央明王朝行土司之制之道是为羁縻,而鄂西地方土司归附与反复的反叛则在于保障自身权益的最大化。

关键词:归附与反叛;土家族;洪武;鄂西;土司

鄂西是中原地区与川黔等地的咽喉,换言之,鄂西处在中原与西南地区的边缘之上。元末,中央政府无力,地方起义势力突起。其中湖北地区形成了由徐寿辉建立的“天完”政权(后由陈友谅主持),川东地区形成由明玉珍所领导的“大夏”政权。陈友谅与明玉珍夏政权各据领地,鄂西土家族地区正处于其衔接咽喉,各势对土司的争取和土司依附于谁成为这段时期的主要状态。

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七月,朱元璋与陈友谅于鄱阳湖口大战,结果是“太祖奸友谅于鄱阳”,陈友谅兵败,死于流矢。次年,朱元璋即吴王位,建百官,克武昌,俘陈理(陈友谅之子)。自此,朱元璋势力大增,部分土司见时移境迁,望风趋附,倒向朱氏,于是拉开了元末明初之际土家族土司弃旧投明的序幕。时年,明升(明玉珍之子)夏政权据蜀不出,控制川东大部土司,鄂西部分土司意不能决,呈观望之态,恐避祸不及。

从湖口大战至明朝正式建立,鄂西土司处在明氏夏政权和朱元璋势力之间,于多数土司而言,特别是居于二者势力之间的土司归附于谁一时难以定夺。对于土司自身而言,保证自身既得利益、争取更多的权益是其主要考虑因素。综观整个洪武时期,笔者以为,鄂西土司归附朱氏明朝的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明朝建立至洪武八年,这段时期是鄂西土家族土司重置调整时期,陆续纳入明朝的统治;二是洪武八年至洪武二十二年,这段时期,鄂西土家族土司与中央王朝关系相对和谐,一方面土司顺服大明,另一方面中央管理土司相对宽松;三是洪武二十二年以后,鄂西土家族地区土司爆发大规模反叛活动,中央强力镇压,多数土司遭到荒废,以示惩戒。总的来看,鄂西土家族土司对明王朝的归附与反叛反复,这是关于地方与中央权益的较量。

1 重置调整期:洪武八年以前(1368年—1375年)

鄂西土家族归附朱元璋其实始于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的湖口大战,部分土司摆脱陈友谅的控制。洪武四年(1371年)大明歼灭蜀地明升夏政权,更多的土司摆脱了夏政权的控制,为归附朱元璋提供了条件,土司陆续从抵抗转向归附。最终完成归附时间大致为洪武八年(1375年),土家族归附重置工作基本结束。从史料记载来看,洪武八年以前上十年左右的时间里,鄂西土家族土司一直经受时代的动乱变迁,先后被元、陈友谅、明氏夏政权以及朱元璋等势力所控制。有的时候,同时处于几股势力的统治夹缝之中,对于未来政治格局的把握难以断定。因此依附明政权不可能是一次性地顺理成章,只是历史最终交付于朱元璋所写,这是鄂西土家族土司难以评估和把握的。对于单方面地与明的关系,鄂西土家族土司的归附过程有归附,有抗争,也有反叛,大约从洪武四年,历史形势开始变得清晰,归附于明已大势所趋。

从湖口大战至洪武四年,投降新朝的鄂西土家族并不多,主要是鄂西安定、容美地区土司。虽然陈友谅势力被歼灭,但鄂西土司并没有紧接着归附于朱元璋。这也表明鄂西部分土家族土司并不为陈友谅控制,其西部还有明氏夏政权的控制。《明史》记载,甲辰六月、丙午二月,湖广安定宣抚使向思明、容美洞宣抚使田光宝分别“以元所授宣抚敕印来上,请改授”。这是最早投诚朱元璋的鄂西土家族土司。从地域来看,安定、容美土司在溇水流域,位于湖广土司的最东段,这些土司面临朱元璋大军压境,不得不归附,相应地说明这些土司受明氏夏政权的控制就弱些。对于前来归附的湖广土司,朱元璋皆“以原官授之”。

上述安定、容美土司投诚于朱元璋多是主动的,没有太多阻碍。而更西段的土司由于受到明氏夏政权的控制,对于他们的投诚需要慎重考虑,不能轻易地宣言自己归附明玉珍或朱元璋。洪武四年,朱元璋开始采取武力夺取,派南北两路大军进逼四川。是年,朱元璋灭明氏夏政权,至此,湖、湘、川等地尽归其麾下。同年,宣宁侯曹良臣率兵取桑植,容美洞原元施南道宣慰使覃大胜等投降。征南将军邓愈平散毛诸洞,土家族土司均来朝投诚。面临朱元璋大军对夏政权的征服,以及对部分土司的直接打击,土家族土司纷纷投诚。

时至洪武八年之前,不少土司叛服无常,明朝亦对其镇扶兼施,土司不断争取自身的权益,明王朝也通过加强军事管理和不断调整土司设置。鄂西土家族土司的叛与服是对时局的考量与评估,叛与服均是为了保住其实际利益的不受损。

2 稳定蜜月期:洪武八年至洪武二十二年(1375年—1389年)

洪武前期归附明朝运动基本结束,洪武八年至二十二年,鄂西土家族土司进入一个相对平稳时期。主要缘于朱元璋全国统一局势初定,地方势力无力相抗。对于鄂西地方土司和明王朝双方而言,都有自身的考虑,明王朝在统一之际,需要休养调整。而鄂西土家族土司不需要做无畏的损失,也需要借时世稳定局面进行势力扩张。这段时期之内,总的局势是稳定发展,小的摩擦与反抗也不少。

据相关文献记载:洪武十一年九月,“彭水知县聂原言:黔江地接散毛、盘顺、酉阳诸洞,蛮寇出没,屡为民患”;十四年九月,“四川水尽源通塔平、散毛诸洞长官作乱”;十七年正月,“归州所辖长阳、巴东二县,居大江之南,地接容美诸洞,其蛮人常由石柱、响洞诸关至巴东劫掠”;十七年七月,“景川侯曹震言:容美、管勾、沿边、大旺、散毛等洞蛮寇,时出劫掠为民害”;十八年五月,“湖广大庸、竿坪、朝纳洞蛮寇作乱”。这些“蛮寇作乱”实为土司自身的势力扩张活动,其前提是认同明王朝的统治地位,这些作乱活动多是扰民的“劫掠”,对于中央王朝的统治无大影响。明王朝在经过对鄂西土家族土司的镇抚之外,局势得到控制,军事管理也初具规模,对于这些活动,明王朝采取了较为宽松的策略,不再向之前那样动辄出兵、降职作为惩罚。洪武十四年,“江夏侯周德兴移师讨水尽源、通塔平、散毛诸洞,置施州卫军民指挥使所”。十五年,“置施南宣抚司,隶施州卫”。这些政策旨在加强中央对当地的军事统治。对于鄂西土家族土司的日常管理,明王朝一方面无暇顾及,二者无力插手。洪武十七年,“散毛、沿边安抚司安抚覃野旺之子起剌来朝,命为土司佥事”。面对唯一主子,地方土司无需大动干戈进行反抗,只需得到他们明朝的承认,便可依势成长。正是由于地方和中央相互无实际利益的冲突,导致双方态度转变,双方冲突也不再激烈,进而掀起了短暂的稳定和谐,双方朝贡和赏赐也达到历史的高潮。据《明太祖实录》载,鄂西土司从洪武十五年至二十一年间,鄂西土家族土司朝贡次数多达十七次之多。而部分土司为了赢得中央的承认庇护,朝贡次数更甚,如镇南土司十五年建置宣抚司,是年六月,镇南宣抚墨答子散毛司入朝,十月,散毛司再次入朝。洪武九年至二十年,思南宣慰司入朝进贡十四次,年均一次以上,思南宣慰司也在此期间入朝进贡多达八次。

在这一时间段内,总体而言,鄂西土家族土司与明王朝关系融洽。虽然中央王朝有过用兵,地方土司也有过叛乱,但均没有触及对方的核心利益,双方策略都是得过且过。地方土家族土司需明王朝的承认,作为自己势力保障,而明王朝也需要他们统一稳定。这就造就了这一时期的相对稳定格局。

3 荒废反叛期:洪武二十二年以后(1389年—1398年)

然而,稳定格局持续时间不长。洪武二十二年、二十三年两年间鄂西土家族土司爆发了规模较大的反抗活动,以示挑战明王朝的权威,争取更多的权益,从而打破了平稳状态。主要体现在夏德忠反叛和之后的更大规模的散毛、施南、忠建及镇南、大旺等鄂西土司的反叛活动。中央明王朝也采取了强有力的平叛,对鄂西土家族土司进行大规模的撤废调整,采取不认可态度。

《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二十二年二月,“湖广安福千户所千户夏得忠诱九溪洞蛮作乱,诏东川侯胡海、普定侯陈桓、靖宇侯叶升帅师讨之。海等驻兵贼镜,升独潜兵出贼后,掩击之,遂擒得忠,运京师斩之。”夏得忠本人是鄂西当地土酋,叛变不常,在二十二年到二十三年间结集周围土司反明,规模大、范围广,引起朝廷方面的重视。紧接着夏得忠叛乱之后,在鄂西、湘西地区土家族土司爆发了更大规模的反叛活动,涉及到散毛、施南、忠建、镇南、大旺等土司。早在镇压夏得忠反叛之时,散毛土司就响应,在叶升和胡海镇压夏得忠的时候,他们“分道剿捕散毛部落,俘获六千余人”。可见当时反叛与镇压形势非常之大,但是散毛土司并未降明,而是发起了更大规模的叛乱。洪武二十三年二月,“凉国公蓝玉克散毛洞,擒土酋剌惹、覃大胜万余人。”随后,散毛洞土司的反叛得到了周边忠建、镇南、施南、大旺等的附和。二十三年四月,凉国公调兵遣将,平施南、忠建二宣抚司,俘杀反叛部众千余人。《明史·湖广土司》载:“时忠建、施南判蛮结寨于龙孔,玉遣指挥徐玉将兵攻之,擒宣抚覃大胜,余蛮退走。玉复分兵搜之,杀获男女一千八百余人,械大胜及其党八百二十人送京师。磔大胜于市,余戍开元,给衣粮遣之。”散毛、施南、忠建为首的这次叛乱,是明初土家族土司最大规模的一次反叛活动,明王朝高度重视并给予了残酷的镇压。至于土家族土司反叛的原因,笔者以为还是来自于土家族土司自身利益的保全与争取。我们知道明初,鄂西土司大多是经过主动投诚和少部分战争而获得了新朝的承认,以求保身,土司地方势力在动乱中也在进行扩张。虽然与新朝建立了不错的联系,也得到了相当的认可。但是地方在法制、习俗、自主权方面均被明削弱,加上土家族地区“溪洞深阻”的天然区位,,给土家族土司冒险挑战提供了有力条件。

如果明王朝继续一味地恩抚,那么地方会觉得朝廷软弱,显然,明王朝对土家族土司有了更为清晰的实力评估,而就此采取更为威逼的政策,以示惩罚,扬己威名。很快,在二十三年,大部分叛乱都被残酷地镇压,中央采取了大量荒废土司的策略,这是为何洪武后期土家族土司少见于史料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永乐年间不少鄂西土司向朝廷“要官”的现象的解释。

4 结语

明初洪武年间,鄂西土家族土司与朝廷斗与和相伴,上述三个时期是如此,在每个时期内亦是如此。无论以朱元璋所代表的明王朝采取何种策略,对待鄂西土家族土司核心之道是“羁縻”,对土家族土司的政策多是“以夷制夷”。“叛服无常”是王朝史官笔下的现状,从鄂西土家族土司来看,依附与反叛都是由自身的判断,并不为“梗化”。一方面,土酋们“视王朝德政之盛衰、兵力之强弱以为叛附”,在于找到有力的靠山。另一方面,新朝初开,明王朝土流参用,多次插手地方管理,诸如司法、习惯等,遭到地方土司们的不满,对自主权利造成一定的威胁。双方的实力都未得到了解,叛、服正好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权衡评估方式。

参考文献

[1] 田敏.土家族土司兴亡史[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

[2] 吴永章,田敏.鄂西民族地区发展史[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

[3] 《土家族简史》编写组.土家族简史[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

[4] 吴永章.明代鄂西土司制度[J].江汉论坛,1986(1).

[5] 范植清.明前期对鄂西民族地区的治理[J].民族研究,1990(1).

[6]见《明史·太祖本纪》。

[7]上述材料见《明太祖实录》。

主管单位:吉林省新闻出版局舆林报刊发展中心 主办单位:吉林省新闻出版局舆林报刊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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